備字〔2025〕29號
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簡介
崗位名稱 | 崗位簡介 | 崗位代碼 | 人數 | 開考比例 | 學歷 | 專業 | 其他 |
綜合管理部工作人員 | 從事綜合管理相關工作 | 01 | 1 | 1:3 | 本科及以上 | 法律類 | 具有相應學位,5年及以上工作經歷;駐島辦公,需深入一線作業,有農田林業等方面巡查管護工作任務 |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無違法犯罪記錄,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9年8月13日至2007年8月19日期間出生)。
4.“專業”的設置目錄參照《江蘇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5.限張家港市戶籍。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顧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戶籍(軍人服役部隊)所在地為張家港市的,可以報考,不受戶籍限制。
6.具備《崗位簡介》中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1日。
7.學歷指在報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含普通高校、自學考試、成人高校、電大等,國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證,軍隊服役期間取得的軍隊院校學歷)。
8.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學生;
(2)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
(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
(5)正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7)參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8)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以及其他不宜從事本單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核
1.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間:2025年8月13日—8月19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超出規定時間不接受報名。
報名地點:張家港雙山香山旅游度假區管理委員會(張家港市金港街道長江中路177號)黨群辦602辦公室。
2.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需提供材料
(1)應聘人員登錄張家港人才網(http://www.jsgov.cn/)下載并填寫《報名資格審核登記表》、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學歷、學位認證報告、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社保繳費證明)、榮譽證書(包括在校期間擔任學生干部、獲得榮譽情況)、有關證書、中共黨員證明、志愿服務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當場退回)、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1張。
(2)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3.應聘人員須對照本《公告》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凡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隱瞞報考的,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4.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取消該崗位。
(二)考試
采用筆試和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內容為綜合知識,考試期間全程封閉。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50分。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員8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不足1:8比例的,按照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因放棄造成缺額時,招聘單位研究是否遞補,確定遞補的,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
3.成績計算。將筆試成績的30%與面試成績的70%相加,得出應聘人員總成績。以上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成績高者,再相同的則組織加試。進入體檢環節的應聘人員,發放體檢通知。
4.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在張家港人才網上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四、體檢和考察(政審)
1.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處理)。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2.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政審)。考察(政審)期間,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按規定程序取消其錄用資格。
3.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在考察(政審)前向招聘部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因體檢或考察(政審)不合格,以及應聘人員放棄等情況出現缺額時,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錄用
1.從考試、體檢、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在張家港人才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應聘人員監督,時間為7個工作日。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及有效聯系方式。
2.經公示無異議后,報考者需按錄用通知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報到,簽訂勞動合同。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3.一經錄用,享受公司同類人員薪酬及福利待遇。
六、其他說明
在招錄各環節中,考生應保持通訊暢通,以電話等方式通知考生補充材料、考試、體檢、報到等,如無法聯系到考生本人的及在規定的時間期限內未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
聯系電話:0512-58305015
本簡章由張家港雙山香山農林發展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張家港雙山香山農林發展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1日